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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品請領申請系統

一、 整合說明:
(一) 併校前三校作法:

高應大與海科大皆採用紙本提出申請,不扣除領用單位經費即可領用;第一科大採用自行開發之請領系統申請,並需由各領用單位經費回撥至校統籌款。

(二)併校後統一作法:  

1.為利有效控管本校宣傳品庫存數量及提高請領作業之便利性及正確性,且為節省系統開發成本,採修改原第一科大之請領申請系統,並擴及至各校區使用。
2.自108年1月1日起有關各單位請領宣傳品,為撙節經費預算,並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領用宣傳品需扣除各領用單位經費(由各單位自行擇定,但需經主計室審核),回撥至校統籌款。

二、 宣傳品請領申請系統於108年4月26日起正式上線,領用宣傳品請於系統提出申請。

(一)連結位置:

本校首頁→教師職員→各類申請-高科大(不分校區)→「宣傳品請領申請系統」。

(二)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後列印請領單,經「單位一級主管」及「主計室」核章後,依系統領用須知,持單至「秘書室公共關係組」辦理領用。系統操作方式詳如附件。

(三)聯絡窗口:

秘書室公共關係組
第一校區:洪小姐 (分機31027)
楠梓/旗津校區:盧小姐 (分機22003)
建工/燕巢校區:黃小姐 (分機1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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